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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多项举措应对诉讼费收费变化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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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5-20 08:30:08 打印 字号: | |
随着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日期的临近,面临随之而来的诉讼收费降低、诉讼案件增多的必然趋势,开发区法院未雨绸缪,召开党组会积极研究各项应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行。将新收费办法规定的交纳范围、交纳标准、司法救助事项等落到实处,严禁多收费、乱收费情形的发生,使老百姓得到新收费办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是尽量节约各项开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对于原来实行的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变更为实行开发区范围内直接送达、南通市范围内双挂送达、南通市外特快专递的送达方式,控制邮寄费支出。
三是各审判人员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办案效率。新诉讼收费办法实施,案件数量将会大幅增加,人案矛盾将更为突出,法官需要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充分发挥法官助手作用,防止案件积压情形发生。
四是在简易程序适用与调解结案方式上不放松。尽管适用简易程序和调解方式结案均会产生减半收取诉讼费的结果,但不可因此而大量适用普通程序及以判决方式结案,相反,应对诉讼案件增加现状,更有必要加大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范围,更需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尽量减少执行压力。
五是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规定。由于办案经费支出全部由法院支出带来的压力,要严格防范可能出现的乱拉赞助、与当事人“三同”现象的死灰复燃,法院将优先保证办案经费支出,同时办案出差必须尽力压减时间,尽量做到当日去、当日回。
六是进一步寻求区财政支持力度。要经常性地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法院工作,特别是诉讼收费办法变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挑战与压力,寻求区管委会的理解与支持,尽力保证法院经费的满足,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