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南通开发区法院四项措施确保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顺利实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07-04-26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南通开发区法院四项措施确保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顺利实施
国务院今年出台的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交纳范围与标准有了较大的调整。为确保新旧《办法》的良好衔接、准确计算与收取诉讼费用,南通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新《办法》的贯彻实施,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切实将其落实到位。
一是逐条认真学习,切实领会内涵。该院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院各庭室逐条认真学习新《办法》,特别要求立案庭干警领会精神实质,注意新旧《办法》中差异部分,将新《办法》学深、学透、学精,切实保障新《办法》实施后能够准确计算与收取诉讼费。
二是及时准确公示,切实方便诉讼。该院立案大厅将更新展板,及时准确公示新《办法》规定的诉讼费交纳范围与标准,增强诉讼费交纳的公正性与透明度,从而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按章收费。该院在立案大厅已设置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并适时发放评议表,自觉接受当事人及社会监督,掌控反馈意见,从而切实保障法院按章收费,坚决杜绝违规收费。
四是强化调研能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该院要求全院干警认真研究、及时分析诉讼费交纳标准变化给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结合当事人反馈的意见与信息,找出新《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难题,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新《办法》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