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权利公安110急救驾 申请执行执行110速维权
最近,南通邮政局党委周书记感慨地对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周修俊局长说:“110机制就是好!公安110和法院执行110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里维护了我局的合法权益,为小海邮件收发中心的建设铺平了道路!”
原来,南通邮政局于2003年12月8日将位于小海镇邮政支局的两间门面房出租给孙某,约定月租金为肆佰元,租期三年。由于小海镇邮件收发中心房屋陈旧,其设施条件已不能适应新时期邮件收发工作的要求,严重制约了当地邮政事业的发展。为此,南通邮政局考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收回出租房并改建为新的邮政收发中心。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孙某却拒不腾退房屋。南通邮政局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南通开发区法院。在该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孙某于今年3月8日前将上述所租赁的房屋交付给南通邮政局。
3月8日上午,南通邮政局的同志依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往小海镇收房,却遭到了孙某及其家庭成员的无端谩骂及围攻,幸亏有人报警,公安110及时出警才得以脱身。次日,南通邮政局依法向南通开发区法院申请执行。
该院党组在得悉案情后,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将这件案件的执行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一项具体举措来抓。分管领导、院纪检组长陈胜风当即指示执行局迅速启动执行110机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执结此案。执行局更是闻风而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在周修俊局长亲自带队下,于受理当日即赶赴现场,及时张贴执行公告,对被执行人孙某进行宣传教育。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孙某同意找房腾房,并最终于3月14日主动迁出了诉争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