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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当事人以锦旗给执行干警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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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3-21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节后上班第一天当事人以锦旗给执行干警拜年
2月25日,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上午,家住南通开发区星海花园的钱云姝专程赶到南通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动情地对周修俊局长说:“我的案件虽然被中止了,但你们‘公正高效、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常常萦绕在我的心头。新年了,我们总想表示一下我们的心意,夫妇俩经合计,决定带一面锦旗来给你们拜年!”
原来,家住南通农场的郁某因经营运输业所需,于2004年向钱云妹借款167755元。后因郁某未按约还款,钱云妹向南通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6年1月19日判令郁某归还其本息176280元。但郁某却未主动履行上述义务,为此钱云妹于2006年3月14日向该院申请执行。
立案次日,该院执行人员陆荫唐即根据钱云妹提供的线索,迅速扣留并提取了郁某在南通某汽车运输公司的保证金24067元。此后,执行人员又根据钱云妹提供的线索,利用早晚休息时间,在郁某可能的落脚点进行长期蹲守,但始终未能发现郁某的踪迹。同年5月16日,该院依法查封了郁某住于南通农场长洪管理区面积为80.8平方米的住房。当日,执行人员向钱云妹通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并告知其在获悉郁某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后可随时向法院提供,该院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钱云妹得悉上述执行情况后当即申请延期执行,同时对该院穷尽手段、信息公开的执行方法啧啧称道!出于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感人一幕。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