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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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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3-04 08:30:08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2007年市中院的第1号发文带来喜讯:本院刑庭由张瑜、陈敏辉、施永华撰写的《(2006)开刑初字第0080号刑事判决书》在全市法院优秀文书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为我院争得了荣誉,也为2007年工作赢得了开门红。经院长室研究决定,对刑事审判庭张瑜、陈敏辉、施永华三位法官予以通报表扬。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的重要载体,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份好的裁判文书不仅可以充分展示人民法院过硬的审判质量、高超的司法能力,而且可以做到辨法析理,使当事人胜败皆服,从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一年来,刑庭全体人员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在抓审判质量的同时在裁判文书制作上精益求精,本着出精品、出力作的精神,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希望刑庭的同志戒骄戒躁,谦虚谨慎,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院干警以他们为榜样,团结拼搏,奋发图强,用精品文书展现法院司法能力,为实现我院打造最具公信力的精品法院、精英法官的目标而作出自己的贡献。

院长室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