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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 “五查五看四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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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2-20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开发区法院 “五查五看四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为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更好地促进法院为开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自今年6月1日开始,开发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学习法治理论教育活动,深入研讨学习内容,力求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全院民心,取得实绩。
8月份以来,该院法治理念教育进入查摆阶段,全院紧紧围绕“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的思想认识,围绕“五查五看”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即:一是查依法司法理论是否树立。看司法理念与党的执政要求是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坚定;二是查司法为民意识是否牢固。看有无群众观念淡薄、不认真处理群众诉求,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查司法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是否强化。看有无程序不严格,实体不准确,庭审不规范,裁判效率不高;四是查大局观念、服务观念是否确立。看是否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服务大局意识是否确立;五是查党的领导意识、党性观念是否坚定。看有无执行上级部署不力,甚至政令、法令不畅。
结合“五查五看”,该院制定了切合可行的“四项整改措施”:
一是贯彻司法为民意识。如今仍存在少数司法人员“以法治民”,“以管人者自居”的现象,对“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概念模糊,因此要切实加强干警的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贯彻正确的法治理念,将“司法岗位是为人民服务的平台”的观念渗透至每位干警心中,对于开展本次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特别体现在办案中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只有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才能真正领会法治理念教育的主旨,才能真正成为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二是提高司法执效意识。人民群众反映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审判效率低,办案周期长。有些审判人员不负责任,办事拖拉,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更有甚者,不注重学习,专业素质较差,导致案件经常出差错。这些问题在开发区法院还没有出现,但仍需以此为戒,提高司法执效。俗话说“迟到的正义也不是正义”。有的官司虽然打赢了,但由于拖的时间太长,使当事人遭受的损失已无法弥补。因此,提高司法效率是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更是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提高司法执效的途径是积极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加强案件审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的速度。
三是加强服务大局意识。有的办案人员就案办案,或偏离了法治的轨道,或忽视了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或没有很好地考虑群众的诉求,导致办案社会效果不佳。要树立“公正、高效、文明、执法”的法院新形象,就要加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关键就是要做到文明司法,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自觉克服态度粗蛮、方法简单、居高临下的做法,以人道化、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和群众,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努力把法院建设成为“最讲理、最文明的地方”。
四是树立廉洁司法意识。不廉是导致司法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执法不廉则司法就不公。经常有报道,少数审判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由此可见,人民法官作为公平与正义的化身,首先要做到清正廉明,一尘不染,才能让人民满意,让群众信任。在当前形势下,该院加强法官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提高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法官对贪赃枉法行为不愿为、不必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激励、保障、惩处和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损害当事人利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人和事。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