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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法院突出四项性能推进法治理念教育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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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2-01 08:30:08 打印 字号: | |
促进地方发展大局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南通开发区法院突出四项性能
推进法治理念教育向纵深发展
为使干警牢固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南通开发区院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依法服务大局理念,以促进地方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地方大局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突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断更新司法理念。针对近几年开发区大发展大建设的新形势,围绕区党工委经济发展率先腾飞战略目标的实施,该院明确提出“审判就是服务”的口号,树立依法服务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大局发挥审判职能,为辖区实现富民强区、快速崛起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立足审判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及时解决辖区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中出现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企业改制等各类案件,把适用法律和体现政策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坚持将事关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重要问题和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工委汇报,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不断改进服务效果,确保和促进法院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二是突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妥善化解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严打”方针和“稳、准、狠”原则,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暴力、侵财性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从快审理,从严判处,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找准民商事、行政审判与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慎重审理涉及拆迁补偿、劳动争议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敏感性案件;高度重视涉农案件,及时审理土地承包纠纷以及各种坑农、害农案件;依法审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中承包经营等纠纷案件,保障企业的正当经营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中院公布的上半年各项审判质效数据,14项主要指标中该院有11项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三,其中列第一名的指标有7项:执结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平均审理天数,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改判发回率,投诉率、申诉率;列第二名的指标有3项:民事案件调解率、当庭结案率、民事案件撤诉率,列第三名的指标有1项:延长审限未结案率,数据显示该院的审判质效状况在全市法院中居于领先地位。
三是突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全力抓好重点工作。首先,妥善化解拆迁整治纠纷。该院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根据开发区不同于一般行政区的特点,该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为开发区有关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撑。该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中,发现开发区是否可以行使房屋拆迁的裁决权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为开发区管委会的此类行为寻找法律依据,该院与省人大等多次协商。6月28日,江苏省人大专就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拆迁有关问题作出答复,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开发区内土地和房地产业”的职权予以了明确,“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管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对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等职权”,从而为开发区管委会行使裁决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该类行政行为进入诉讼渠道铺平了道路。7月13日,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俊在答复件上欣喜作出批示:“建区22年来,为落实《条例》就具体工作而言,终于有了首次明确‘答复’。该‘答复’来之不易,区法院功不可没。我们可以以该‘答复’为依据,引伸老《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行政管理,理直气壮地依法行政;理直气‘和’地与市级有关主管部门主张我们依法管理的依据。” 截止目前,该院先后处理了9起拆迁合同纠纷案件,无一起判决,3起案件调解结案,6起案件撤诉结案,无一引发矛盾冲突或上访投诉,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其次,建立速裁机制。1月9日,该院出台了《民事审判速裁规则》,速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为12天,基本实现了“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宗旨。根据开发区法院人少的特点,在建立速裁法庭时我们充分体现了开发区特色。将速裁法庭设为民事审判庭内的一个审判机构,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均为速裁法官。该院对速裁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及时解决纠纷的,规定在案件立案的同时,立案庭通知民事审判庭,由民庭即时指派审判人员审理。民庭庭长在分配案件时发现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应当明确该案适用速裁程序,指定审判员快速审理。速裁案件原则上以调解结案为主要结案方式,并当庭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速裁案件,如当事人不放弃答辩和举证期限的,要求在二十日内结案。对当事人放弃答辩和举证期限的,要求在五日内结案。在速裁过程中,还充分考虑便民原则,对于部分当事人在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内确有困难,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经预约,速裁法庭可在双休日或下班后审理案件。建立速裁机制以来,共有39件案件启用了速裁机制,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质效,从中院反馈的情况看,我院的平均审理天数是最短的。第三,加强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的对接。法院成立伊始,该院就出台了《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今年该院民庭制订了诉调对接逐月工作进展表,层层推进,并在2月份召开了由区政法委书记、各乡、镇、场、街道办的分管民调工作的负责人及法院院长、副院长、民庭负责人参加的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半年,该院先后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会、妇联、仲裁委等机构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6月1日起,该院还在全院部署安排了“百日调解竞赛”活动,对调解工作开展考核评比。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该院审判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审结的案件无一起被改判发回,无一起被投诉,无一起申诉,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突出服务大局的创造性,不断拓宽服务领域。首先是提供重点服务。围绕区党工委决策,该院把为招商引资提供司法服务作为服务大局的重点来抓,成立了依法服务协调组,做到统领协调处理事务、统一掌握执法尺度、统一调配审判力量,努力扩大服务效应。其次是提供及时服务。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及我区重大项目的案件,在遵守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前提下,坚持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不属法院管辖的投诉,热情指点去向或主动帮助联系,不生硬回绝。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坚持以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又不妨碍义务人正常生产经营为原则。再者是提供延伸服务。在诉讼外化解社会纠纷功能得到加强,除诉讼解决大量纠纷外,通过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诉前调解、处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在诉讼外化解了大量纠纷。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事关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先后向区党工委报送了《关于涉诉拆迁问题的思考与对策》等,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和党工委领导的肯定。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