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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发区法院“四个重视”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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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01-03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南通开发区法院自成立“两调”衔接工作办公室以来,不断强化调解意识,丰富调解手段,提高调解能力,力求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一季度民事调解率54.07%,名列全市法院第三名。
一是重视与辖区机构建互动网络。针对开发区外来打工人口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该院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受侵犯,注重与共青团、妇联、工会、仲裁委员会、劳动保障、地税、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大调解衔接机制的调解功能。1月10日,该院在审理南通新世界劳务技术有限公司与王洪祥劳动争议案件中,主动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取得联系,召集双方当事人,不在庄严的审判庭,而是在仲裁委的会议室,采取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双方利益冲突,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
二是重视与调处中心携手联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的精神,为更好地实现诉讼调解与全区“大调解”工作相对接,该院成立了以陆沈东院长为组长的两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对两调对接工作进行决策、部署和督查。在民事审判庭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并确定了一批区、镇两级调处中心人员,增强调解力量,营造调解氛围,着力提高调解成功率。2月27日,该院成功运用“诉调”对接工作网络,与小海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携手调处一起易激化的离婚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重视与妇联联手送法下乡。为了更好的保护妇女权益,3月8日,该院以陆沈东院长为首的“女法官工作小组”与开发区妇联联合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乡活动,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将法律送到社区,送到妇女群众的手中,以更好的帮助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老百姓成为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真正受益者。
四是重视将庭审搬到农家村头。将庭审搬到农家村头屋前,吸收人民调解加入到诉讼调解中,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调解,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极大的提高了调解成功率。3月21日,该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年已古稀的朱某夫妇,生活无着落,且身患疾病,膝下5个子女,其中二儿子朱云新对老人不管不问,拒绝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其余四子女见状提出“老二”不尽赡养义务,他们也不予理睬。无奈之下,老人将老二告上法庭,请求公正处理。该院受理后,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和代表性,于是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朱老家中,亲自上门调解办案,并从传统及社会公德各方面深入细致地做朱云新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努力,朱云新终于表示愿意支付两位老人每年500元的生活及医疗费,朱老也当即写下了撤诉申请。此案的审结,达到了“教育一村人,感动一片人”的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