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指纹现形 老光棍三度进宫
2006年3月28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施菊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800元。这是施菊新第三次因盗窃被判刑。
施菊新系江苏通州人,小学文化,从小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并有小偷小摸的恶习,曾因盗窃罪先后两次被通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八年六个月,于2003年12月释放,年近中年仍光棍一条。出狱后,施菊新不思悔改,认为自己前两次被抓是因为自己经验不足,运气不好,只要好好总结经验,再去偷应该不会被抓住的。2004年8月至9月,手头拮据的施菊新再次伸出“三只手”,先后三次窜至南通农场沈某、朱某和本村陈某家,采取翻窗入室的方法共窃得人民币2900元。接到报案后,通州市刑警根据现场留下的一枚指纹与指纹库中施菊新的指纹相比对,迅速锁定施菊新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施菊新没想到这么快又第三次走进监狱的大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许高峰 施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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