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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强化五种意识锤炼五大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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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12-17 08:30:08 打印 字号: | |
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开发区法院迅速行动起来,紧紧围绕争创国家级开发区最佳办事环境为总体目标,强化五种意识,锤炼五大作风,全力打造创新、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法院。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锤炼领导作风。该院党组一班人注意修身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区党工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坚持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周学习日制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树立起服务大局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德育意识,锤炼思想作风。该院按照“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德化于自身”的要求,决定加强对干警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和为民执法的理念,为发展区域经济服务,为弘扬先进文化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学习意识,锤炼学习作风。该院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的必要措施来抓,成立至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通过自学考试、在岗培训等形式,学习涉外法律、经济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提高适应工作的能力。
四是强化创新意识,锤炼工作作风。该院对来访群众、诉讼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细心询问,认真处理,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已设立审务公开专栏,将各庭的收案范围、各类案件的审理期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须知、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同时将设立公开监督栏,把法院干警的姓名、职务、所在庭室、照片、每月收结案件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力争通过案件进度月报制、审限管理警示制、案件质量评查制、廉政建设考评制,进一步转变审判工作作风,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五是强化自律意识,锤炼纪律作风。该院把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法院“八个不准”、《法官法》中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在网上汇集下发,时刻对干警进行警示。同时,对干警的衣、食、住、行等提出了严格要求,把干警违纪与庭室评先挂起钩来,干警如有违纪现象,庭室负连带责任,取消评先资格。通过制度制约监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责任编辑:南通经开区法院管理员